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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真能降房价吗?专家:须有重大配套改革

央广网  2016-12-23 15:18

[摘要] 房产税真能降房价吗?专家:须有重大配套改革

解读:房产税真的能降房价吗?

央广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昨天,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7年《经济蓝皮书》说,房地产行业的过度繁荣,不仅会大幅提高其他行业的生产成本,而且会对实体经济产生显著的挤出效应。从目前信贷结构来看,房地产行业导致“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经济现象开始逐渐显现。

值得注意的是,新发布的蓝皮书还表示,应尽快实施房地产税。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个税改革应按结构性减税的方向进行,也就是应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个税水平、提高高收入群体所得税水平为基本方向。

蓝皮书认为,房价的过快上涨对经济、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不仅抑制了人们除购房以外的其他需求,使得整个社会的消费缺乏长期支撑,而且,随着房价的上涨,社会财富快速聚集到少数富人手中,使得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从而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

2011年在率先进行房产税试点的上海和重庆市就被外界当作未来房地产税推行的参考标本。外界对两地试点效果褒贬不一,不过今年两会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给出了12字评价,“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前几天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关于这个话题,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周天勇做出了点评。

周天勇:要把房价降下来,除了开征房产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但开征房产税一定要有几个比较重大的配套改革。

一是保持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但土地使用权,要确权到法人和自然人。

二是土地财产权一定要具备交易、入股、出租、继承、抵押等商品属性。

三是要废除延期制,就是50年、60年、70年期限的规定。现在,中央也提出“有恒产才能有恒心”。另外,征房产税实际上是征财产税。但规定了50年、60年、70年的使用期限,征税就没有法理上的合理性。要以产权换征税权,房子是产权人的,但产权人要交税。

另外,一定要废除现行的行政寡头垄断卖地,实际上,主要是由于行政寡头垄断卖地以及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所有自然人、法人的土地都交由市场挂牌、平等入市,集体土地也平等入市,不需经过征用来评议地价、评议房价。但要以合理的房价为基础征税,不能对泡沫征税,现在房价太高,以这种价格征税,纳税人难以承受。比如按照北京市6年收入或者5年收入能买得起一套房子的合理价格征税。100平米的房子,按照市价征税可能要征10万块钱,但以合理房价征税可能就7000块钱,这有一定的可接受性,对100平米一次征10万块钱的房产税,我估计基本不可能。

房产税怎么开征,方方面面的配套改革要细致设计。比如对一些退休的、低收入的群体,还有对高价时购入房产、按揭压力比较大的群体,要退税或是减免税收,让房产税的征收能稳步开展,一定会扑灭房价过高的火。

经济之声:如果开征房产税,废除了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地方政府收入基本上会瞬间短缺,地方财政本来就紧张,在财权、事权还没有理顺的情况下,或者分税制改革还没有调顺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怎么办?

经济之声:税基、税率、征收方式,可能每一条都是挺复杂的系统工程,落实不容易。但从民众角度来讲,实际上又给民众加税了,在现有的税负条件下,民众会不会税负过大过重?

周天勇:这是一种再分配,现在城镇居民住房财富的持有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大概前三年统计、抽样调研,13%的人没有房子,是租房子住的,66%的人有一套房,21%的人有多套房,拥有多套房的平均起来大概人均有五、六套房。实际上,开征房产税,产权人为原来积累的财富交税,实际上是财富再分配的过程,对66%的这些居民而言负担不大,交房产税的实际上是这21%拥有多套房的人,这些人已经从土地增值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财富,交点钱也是应当的。

经济之声:这一套房是在一线城市一套房,还是在一套房。有很多人从二线、三线来到北京或者其他一线城市,新购置房屋,这个统计是在范围还是在一个城市来统计的?

周天勇:是对有户籍的城镇居民的统计,不包括务工农民。

经济之声:如果房价真的下跌,金融系统所受到的冲击大不大?

周天勇:确实要对这个风险进行评估。我们面临的两个问题,一是泡沫继续积累会发生什么问题,二是房价这么高会不会把实业挤出去。实际上,我们现在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没有一个改革全好或者全坏,取其危害轻的,取其长远会变好的。因此,即使到时候金融体系可能会受到一些冲击,我们也得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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